四部门联合发布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9 月 1 日起施行 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。该办法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解决虚假信息传播等问题,明确了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形式及相关主体责任,配套标准也同步发布。 合规指南 3周前 0 点赞 0 评论 64 浏览
关于印发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的通知【国信办通字〔2025〕2号】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通信管理局、公安厅(局)、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公安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:为了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,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合规指南 1月前 1 点赞 0 评论 36 浏览
强化全流程管理 引导技术向善——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解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。该办法聚焦生成合成内容标识,明确各主体责任义务,规范内容制作与传播环节标识行为,助力辨别虚假信息,推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与产业健康发展,标志着我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构建安全可信生态迈出关键一步。 合规指南 3周前 0 点赞 0 评论 30 浏览